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的职责是:
拟定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管理的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现场或承诺办理审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负责全省性社团、跨市县社团和省属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的年度检查,研究提出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金会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民办非企业或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将现场审核后的社会福利机构设立申请和经营性公墓申办材料报送有关处室及分管厅领导审批。
办公电话:65339496,6534661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