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职能:
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指导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和婚姻习俗改革工作;负责涉外婚姻、收养登记工作;负责乡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省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贯彻落实村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会议精神;掌握全省村务公开工作情况,提出指导意见;分析研究村务公开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解决有关重要问题;加强对各市县村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及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报告村务公开工作情况及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全省村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