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划地名处职能:
负责乡镇和市县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乡镇和市县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负责市县行政界线戡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标准地名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录工作。